這是2009年在美國上映的電視電影,曾獲得西雅圖同性戀電影節觀眾最喜愛獎,時空設定在1979年-1982年間,將近代知名同志權益爭取者瑪莉葛菲斯的真實故事搬上銀幕。
這部影片是在電視播放的電影,因此在故事格局、角色心情轉折、對白、鏡頭語言並無太艱澀難懂之處,劇情開展方式也屬於平鋪直敘的方式,但值得令人深思的是,一個基督徒媽媽如何從原本堅定保守的基督教信仰中,經歷兒子出櫃的衝擊、自殺身亡,轉而支持同性戀運動的過程。
故事大致是這樣的~
巴比成長在一個有傳統基督教信仰的美國式家庭,他有一個哥哥、兩個妹妹,家庭及手足關係十分親近和樂,但巴比卻發現自己只對男性存有幻想。而在那個年代,同性戀並不見容於這樣一個傳統家庭,而世紀絕症愛滋病也開始在美國同性戀社區蔓延開來,巴比的性取向要面對的是家人的厭惡及社會輿論的眼光,這樣的壓力促使巴比想要服藥尋死卻因膽怯而作罷,巴比的哥哥發現後詢問,巴比的秘密才因此曝光。
巴比的母親瑪莉先是震驚,而後鼓勵他應堅定的尋求上帝的醫治,透過祈禱、家中各處貼滿的經文讓上帝的話來改變這種邪惡的力量,敦促巴比應該透過各種的努力來改變自己的性傾向,巴比透過運動、不吃垃圾食物、參加教會分享見證會來試圖治瘉自己,而母親瑪莉最大的恐懼即是,聖經中說明同性戀是一種罪,徜若她的兒子巴比一旦沉淪於這種罪惡,靈魂將墮落至地獄的永火之中,他們一家人將無法在來生相聚。
瑪莉一思及此,便更加積極的要求巴比參加心理治療、幫巴比介紹年輕的女孩、期待巴比的父親與巴比有更多優質相處的時間。
巴比的父親問及巴比未來的志向,巴比提及自己想從事作家的工作,而父親卻輕率的認定巴比不切實際,應該有更適合於現實世界的工作,作家在現實世界毫無立足之地。
父親的冷漠及母親的強勢正是劇中心理學家說明形成同性戀的家庭因素,心理學家認為巴比可以靠著自己的意願而改變自己的性取向,經過了許多的嘗試,巴比絲毫不感覺到自己有任何改變,而母親卻認為是因為巴比不夠努力,只要他夠努力,上帝會醫治他的。
巴比感受到母親及家人對他的厭惡,他認為上帝恨同性戀,所以家人也恨他,在衝突中,巴比順著自己長久以來的渴望,進入暗巷中同性戀的夜店,在夜店中,他與一名男子親吻,對方說他從來沒有看過像巴比這樣美麗的人,巴比在罪惡感的驅使下匆忙離開夜店。
在口角衝突中,母親表達自己不想要有一個同性戀兒子,而巴比因表親的關係在另一個城鎮認識了另一位同性戀男子,巴比的休學更擴大了與母親及家庭的衝突,巴比搬到另一個城鎮,開始了在醫院的照顧病人工作。
巴比的母親日夜都在閱讀跟同性戀相關的書籍,希望可以更多幫助巴比,而巴比在生日那天,收到母親寄送來的禮物卻是愛滋病的警語手冊,昔日與家人親近親密的歡樂時光已不復見,傷心、情感豐富又脆弱的巴比,驅車途中竟又見到唯一鼓勵、愛他的同志愛人背叛他、另結新歡,長久以來的孤單、壓力、失望等負面情緒一起湧上心頭,過往改變自己性傾向無力感與受辱經驗浮現眼前,巴比憶起他母親對他說她不要一個同性戀兒子這句話,對人生絕望的他從高速道路橋頭往下縱身一跳、自殺身亡。
巴比的死訊使得母親瑪莉悲痛欲絕,牧師在安息禮拜中的信息裡提到,「我們應該譴責罪卻不是譴責罪人,這是一個巴比無法擺脫的罪惡,就如良善會有良善的結局,罪惡會有罪惡的結局...」
安息禮拜結束後,母親瑪莉開始思考:「她的巴比現在在何處?他得到救贖了嗎?上帝會不會知道自殺其實不是巴比的本意?」
她更開始問「如果上帝有辦法醫治巴比,為什麼還讓他掉落地獄?」
她覺得巴比是想改變的,他想更靠近上帝,但是有人灌輸了他某些觀念,然後他就脫離不了同志的生活方式了。
面對教會牧師的探訪,瑪莉詢問教會是否曾主動接觸這些像他兒子一樣徬徨無助的同性戀少年,她急切的想知道她的兒子巴比的靈魂夠不夠純潔可以得救,雖然他有罪,但他有一顆純潔的心,他從來沒想過要傷害任何人,牧師語塞無法回答。
瑪莉開始接觸社區當中的城市公共教堂,那有牧師及很多同性戀者,她想知道那裡的牧師是怎麼看待同性戀之間的性行為?
她引用聖經利未記18章22節:「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Thou shalt not lie with mankind aswith womanankind it is abomination.此處為英皇欽定本/新標點和合本,電影對白是更為白話的版本。)牧師回答:「我們當然不能以字面上的意思去解釋,此處經文指的是 abomination(不潔),不是sin。就像當時的以色列人不能吃海鮮,不能穿兩種不同材質的纖維編織的衣服一樣,同屬不潔,但這是因當時的時代背景,就像深命記22章20-21節,如有處女未出嫁但在婚前有不貞的行為,就要把她帶到他父親家中用石頭打死。」
瑪莉急切的說,那你告訴這些同性戀者他們的行為是對的嗎?牧師回答:我只是告訴他們真理:「上帝照他們原本樣子愛他們。」
瑪莉:「可是上帝的忿怒之心很大」,牧師:「祂的惻隱之心更大,妳應該質疑妳以往所認定的,盲目的信仰如同沒有信仰一般。」
牧師誠摯的表情、彷彿能洞察人心、慈愛睿智的眼神,逐漸動搖瑪莉原本所理解的信仰內涵。在無數的深夜裡,瑪莉翻閱巴比生前所寫下的手札,開始真正去傾聽巴比的內心聲音,她暸解到巴比與生俱來的特質是無法透過心理治療等外力去改變的,她認為她自己犯了大錯,她的固執與拒絕使得巴比陷於孤立之中,再多的淚水、懊悔與罪疚再也無法換回她的兒子。「我知道上帝為什麼沒有醫治他了,因為這是天生的」瑪莉痛哭的說。
牧師與一群同性戀者的父母組成了支持團體,分享著彼此子女出櫃時心裏的衝擊與養育過程中的心路歷程,瑪莉參與其中,她逐漸覺得她可以為像巴比這樣的孩子做些什麼,她走上街頭,在同志爭取權益的過程中盡上自己的一份力,擁抱像巴比一樣的年輕人.....
在現代神學思潮中,信仰似乎只淪為人類心靈的寄託與安慰,或勸人為善的教誨,倘若實際的人生問題無法在信仰中獲得解答,現代人多半會尋求其它更「直接、快速、更為實際、更為合理」的解決方式。
巴比無法透過禱告改變自己的性傾向,在困境中他轉而順從「自己內心的呼聲」、認同自己的天性,踏入同志的生活圈子。而瑪莉無法在以往所認知的信仰經文中找到上帝給她的答案,或是得到她想要的答案,她轉而尋求經文的其他解釋來解決內心的疑惑與衝突,從一開始極力反對的同性戀,到轉而參與爭取同志權益的工作。
這部的電影的節奏雖然太快,快到無法給觀眾一個心理空間去醞釀,去好好體會巴比母親心裡那信仰的轉折過程,但觀眾從雪歌妮薇佛的演技中卻不難理解,母親瑪莉對巴比那深切的母愛。從一開始,瑪莉極力反對巴比成為同性戀或否認同性戀的原因,即是不想與巴比永遠的分離。(在基督信仰中,相信上帝的人在死後會帶著因耶穌基督受死付上極重代價贖回的清潔靈魂,在永生的天堂裡重逢相遇並且永不分離,而不接受這份救贖恩典的人則在永火裡沉淪)
瑪莉盡一切的努力、勸誡,都是為要確保她的一家人在永生裡不分離,並且希望他的兒子巴比能遠離愛滋的威脅。她對巴比的愛,使她更加堅信及祈求信仰中所應許的醫治力量。而在醫治並沒有如原先預期的發生、巴比自殺身亡後,因著瑪莉對巴比的母愛,她急切的需要知道,巴比的結局是否真如聖經經文所啟示的那樣,沒有轉圜彈性的空間?而在現實世界中,有另一位牧師看來似乎存有與她及以往教會完全不同的立場,她迫切需要一個解答。
她在巴比死後所接觸到的同性戀家庭團體,使她深刻體認到,這些父母跟她一樣徬徨,走過一樣的路,而這群父母的孩子所面對的處境,就跟她的巴比一樣艱辛,強大的母愛促使她挺身而出,在這群孩子身上繼續延續她對巴比的愛。
美國或歐洲各地近一個世紀以來,由於後現代主義、現代思潮的崛起,在聖經的解經及釋義上出現了自由派神學、解構主義,影響範圍所及,使得歐洲許多教會及信徒們對基督信仰本身所抱持的態度及對聖經的理解,已跟以往那種神權思想、改革宗神學、傳統解經立場不同。
聖經似乎已轉而為現代人的人生服務,信仰轉而為現代人的想法、個性、喜好而存在,現代人會去思考的是「上帝或聖經裡的原則是否適用於這個時代的需要?符合現代世界的潮流?」聖經已經不再是至高無上的權威,也不再有一種解釋,而是能隨著時代背景、不同的解經方法、詮釋學而有大相逕庭的解釋。現代人擁有啟蒙時代以來的理性思維與天賦自由人權,徜若以宗教用語及聖經的定義來說,在不知不覺中這種高舉的個人主義、理性思維及無限上綱的人權自由,應該已經變成這個世紀裡,與上帝敵對的最大偶像了。
根據影片中支持同性戀的牧師所言,利未記18章22節的經文禁止同性間的性行為只是因為那是不潔的,而非是罪惡,那段經文只是因應當時時空背景所立下的經文,那18章中其餘經文講到不可亂倫、不可人獸交,是否也僅只是如同當時的以色列人吃海鮮一樣不潔而已,而非是罪?
新約基督徒在耶穌基督的救贖之下,已完全脫離舊約諸律法的挾制、控告及定罪,活在凡事都可行的自由裡,看清肉身的善行及好行為完全無法成全救恩,惟一需倚靠的耶穌基督的救恩,但在新約保羅仍寫下要信徒禁戒淫亂及偶像的污穢、勒死的牲畜和血,又勸勉信徒要禁戒肉體的私慾的經文。上帝與人所立的新約,並不是要廢掉舊約,經上說舊約律法使人知罪,是訓蒙的師傅,而耶穌說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乃要成全。以這樣的角度來看,如果在上帝從創世以來就設立的一男一女自然婚姻法則下,同性戀的性行為如果不是舊約新約都提及的淫亂、逆性,那什麼才是淫亂及逆性?
「如果上帝可以醫治他,為什麼還要讓他掉落地獄?」這是巴比母親瑪莉的疑問。諸如這樣問句類型還有:
「如果上帝是慈愛的,並且有大能大力,為什麼祂要讓這世界發生戰爭?在戰爭中有數以萬計的婦女孩童被強暴、慘無人道的殺害?祂為什麼不阻止?」
「如果上帝可以醫治,為什麼祂要讓我的女兒得到這樣的疾病?使我痛不欲生?祂難道不知道我的處境嗎?」
「如果上帝愛我,為什麼祂要讓我生在妓女家?從小被虐被迫賣淫?」
「如果上帝全知全能,難道祂不知道手腳是活在這世上的基本配備嗎?為什麼要讓我生來沒手沒腳?」
還有很多很多類似的問句,上帝為何不阻止罪惡?如果祂認為這是罪惡?
就如人類第一樁殺人案件,亞伯及該隱,上帝為何不阻止該隱?祂明明知道該隱會因為忌妒兄弟亞伯而殺害他,上帝還容許他嗎?假若上帝沒給與我們自由意志,讓我們去選擇善或惡,亞當怎麼會犯罪?這世界怎麼會有後來的墮落及敗壞?上帝是否把試探擺在眼前?讓我們去犯罪?
經上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是被神試探,神不試探人,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上帝的確明白的告知亞當不可吃那樹上的果子,上帝也的確告訴該隱你若行的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上帝都提出警語,但人類選擇背離神,選擇自己的私慾,這就是罪。人類若沒有自由意志,上帝也就只是創造不會判斷選擇的機器人而已。
也許上帝沒給手腳,但祂沒有說人應該因此去懶惰自私或歧視,也許上帝沒有醫治,但祂並沒有說人應該要因此自憐怨恨,也許上帝沒有阻止罪惡,但祂並沒有說人應該去伸手作惡。從遠古至保羅的時代以及美國近代,存在人類悠久歷史上的奴僕制度,上帝並沒有說,人因此應該要去虐待、性侵、殺害僕人或將僕人如牲畜般看待,在新約甚至說各人蒙召時各人要守住自己的身分,主人對待僕人或僕人對待主人都要如同對待弟兄一樣。
同性戀的傾向是否真是天性,目前在醫學及生物性上仍沒有實切的證據,倘若是天性,是天生的傾向,上帝並沒有因此說,有這種傾向的人應該順從天生傾向的去從事同性戀間的性行為。如果天性使然就代表正當,就犯了自然主義的謬論。我們不能否認人天性裡擁有因始祖墮落而來的自私、爭競、說謊、情慾、忌妒、兇殺、偷竊,但若因傾向或天性使然就代表正當性,人類世界還需要法律嗎?若有人聲稱亂倫、戀童、性變態也是人類天性、是自然傾向,是否我們該肯定其正當性?罪惡要從何界定?罪惡是否會隨著時空背景的更迭而不再是罪惡?
上帝明確的說,一男一女婚姻以外的性行為是罪,自私是罪,忌妒、凶殺、貪婪是罪。
亞當墮落後,人類都活在原罪之中,充滿了自私、貪婪、邪淫、污穢各樣的敗壞,但耶穌來是要我們脫離罪的挾制,脫離做罪的奴僕,作義的奴僕,靠著聖靈所賜給我們的新生命勝過罪。
上帝給我們自由意志,當人犯罪時,並沒有來自外界不知名的強大力量將我們一腳踢進罪惡的大門裡。當人軟弱犯罪時,上帝並沒有把審判的權利、丟石頭的資格交與信徒,當罪人領受上帝的赦免後,祂的確說不要再犯罪了。
這部電影可以看到瑪莉葛菲斯母愛的深摯,但是也可以看到歐洲社會、現代人權自由思潮為現代人的基督信仰內涵所帶來的影響與改變。